核心是皇权至上,地方和中央相互制约,不断发展。
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源远流长,古代贵族政治中其实已经孕育演生出官僚政治制度的若干因素,但一般而言,官僚政治更是由封建贵族政治向帝国皇权政治转化的产物,是皇权政治赖以运行的基本政治体制。
社会事务的不断增加导致了各级政府行政职能的扩大和行政机构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总是循着以下几个方向:
第一,下层、地方的变化,引起上层中央的变化。汉的郡国并行到削藩,隋的地方佐官中央任免,宋初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明初的行中书省到三司,这些地方上的变化,都成为政治制度变化的开始,推动了中央制度的变化。
第二,军事、财政先行。局部的变化,由这两个部门开始。这两个部门本身也是先后突出。至宋设立为枢密院和三司,元丰改制后,使职系统归于六部,但枢密院依然保留。
行政主导和行政决策权的扩大和加强,以及中央决策群体的不断扩大,最后导致权力向六部和皇帝两极集中。原来集中在宰相手中的行政决策权分散到六部,而最高决策权则集中到皇帝手中。
中国古代的封建官制,是指在皇帝之下设置的中央官制与地方官制上下两级官僚机构。中央政府作为皇帝的辅政机构,主要设置宰辅、宰相及负责各方面事务的政务机构。在地方上,建立了一整套由中央层层统摄的严密的地方统治机构。同时,为保证各级官僚机构有充分的人选及各级官员对皇帝尽忠尽责,还配备了一套比较系统、完备的官吏选拔及职官管理制度。官制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统治支柱。
封建国家的政治制度使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只凭皇帝一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实现对国家的统治的。因此,设官分职,既是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标志,也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需要。于是中国就形成了以皇帝为中心,以地主阶级为基础的封建官僚制度。
在这种制度下,各级官吏只对皇帝负责。官吏们依据等级地位的高下,分别成为拥有不同权限的权贵阶层。但他们不得以贵族的身份进行治理,而必须以皇帝的仆役资格行使治理。大小官吏的任免予夺等一切权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