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这个人是以非法占有摩托车为目的,对当事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摩托车抢走的,构成抢劫罪,应当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这个人是以非法占有摩托车为目的,秘密将当事人的摩托车盗走的,属于盗窃,构成犯罪的,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
这个人是未经当事人同事,没有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而是公然的直接将摩托车抢走的,属于抢夺,构成犯罪的,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以抢夺罪定罪量刑。
这个人是经当事人同意,将摩托车借走不还的,不构成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双方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当事人自行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构成抢劫罪。从你的叙述来看,虽然你不情愿,但还是用了一个“借”字。
抢劫罪要求时间是比较短的,当场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那个人占有你的摩托车已有相当一段时间了,你没有立即报案,说抢劫过于严重且不太相符。
从民事角度来看,那个人是有借不还,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原物,赔偿损失,但你必须提出证据证明该摩托车是你的,而且经催告仍不归还。
从刑事角度来看,我认为似乎有点符合侵占罪,这个罪属于自诉案件,是不告不理的,可以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诉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不过要证明犯此罪的话会很麻烦,而且,由于对案情细节了解不够,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该罪。
我建议你先与其私下协商,催告其退还摩托车(注意保存证据,免得到法庭上被对方耍赖),不行就走民事路线,到当地法院起诉。
那不算抢劫。你就直接去他家把摩托车开走啊~本来就是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