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公司领导有辞退你的意思,也没签用工合同所以就没有约束力,就别管他的做法是否合法了,保留证据要回这半个月的薪水,再找合适的工作吧。实在困难就寻求地方职能部门或媒体协助解决,为保全单位和个人声誉,他们是不会拖欠你的薪资的
不是你本人主动辞职,应该给工资的!
保留他的电话。做证据工资是一定可以要的。不给就去告他。怎么通知你 你就不要计较了。
什么公司什么工作,这个 感觉 不像正规的公司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