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很高兴给你回答问题: 解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就其减值后的公允价值与其原始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减值损失额,记入到当期损益中(即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并将以前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记入到“资本公积”中的金额结转(借记或货记),将确定减值时点上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的公允价值之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也可能在借方,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下面我们拿你的那个例子来结合上面的表述具体的演示一下吧: 比如原入账价值为100 跌到95时。会形成“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方发生额为5,累计发生额5 (1)你表述中的第一种情况: 跌到60时,被认定为减值了,公允价值变动为95-60=35,则此时需要进行减值处理了。 减值总额=100-60=40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40(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5(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2)你表述中的第二种情况: 从95又上升到97时,又会在货方形成“资本公积-其他……”发生额2,累计会在借方有5-2=3. 又从97跌到35时,公允价值变动为97-35=62,被认定为减值了,则必须进行减值处理: 减值额=100-35=65 即,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65(减值时点公允价值与原始入账价值的差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以前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形成)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2(减值时点的公允价值与上一期公允价值之差额) 这就是以上两种不同例子中的分别处理,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已经改为其他综合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