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美国移民转公民,1年前入籍,不知能否帮了你,是美国父亲和生母申请。千万千万不要隐瞒任何事情,移民局肯定把他们能挖的都挖出来才会给你通知去面试。我当时去面试的时候由于没经验,连我妈妈的税单绿卡复印件都没带在身上,结果拒签。后来我美国父亲(当是在亚利桑那州政府工作,给麦凯恩打了个电话,老麦找的大使馆,最后也没有再次面试就直接拿签证了)。不过后来才知道只要通知你面试一定会最终给你签证的,像你的情况,申诉应该可以,毕竟为了保护家人的隐私啥的。然后让你老公家人等在加拿大找一下当地的议员,写封求救信,把情况解释一下。
建议不要生小孩,孩子如果在加拿大当然万事大吉,可是如果在国内香港啥地方生的话,人家才不管。
隐瞒就是非常不乐观的结果,这样可能上诉的机会都没有了!
是的,生了孩子也不一定批准的!如果签证官认为你是为移民你还是会被拒签。
如果你是因为说谎的情况下你是没机会上诉的,也就是说你没有资格上诉!
这样你就必须从新组织材料再次申请,建议你和你的先生回到国内生活一年,做为证据再次申请这样是最好的办法。
如果生了孩子 就更危险了
你的情况已经很明显 首先是隐瞒了不必隐瞒的事项 有被认定为婚姻不实
现在上诉还是烧钱。 你的年龄及背景都会对移民产生影响。记得 不要生孩子
但最终你还是要上诉 因为你老公是合法公民 如果婚姻属实 移民局无权将你拒之门外
上诉是有必要的
现在政策很复杂
尽量赶上2013这趟末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