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新觉罗·弘昼(1712年-1770年),雍正帝第五子,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廿七出生,雍正十一年封和亲王,母纯悫皇贵妃耿氏,子永璧等。弘昼为历史上著名的荒唐王爷,喜好办丧事,吃祭品,但亦有历史学家指他其实是为免卷入弘时和弘历对皇位的争夺而以“荒唐”为名韬光养晦。乾隆三十五年薨,谥恭,是为和恭亲王。
爱新觉罗·弘曕是雍正的第六子,序齿排行为第十子,是乾隆最小的弟弟。他“生于雍正十一年(1733)六月十一日亥时,母亲是谦妃刘氏。”弘曕是康熙皇帝的第十七子果亲王允礼的继子。允礼的第一个儿子在六个月的时候夭折,没有子嗣。乾隆三年(1738)三月,庄亲王允禄奏请把弘曕过继给允礼,乾隆准奏,并命其承袭果亲王。后弘曕获罪降为贝勒,死前又恢复为郡王,谥为恭,故称为多罗果恭郡王。他幼时常住在圆明园,又被称作“圆明园阿哥”。
有一次,圆明园“九州清宴”失火,诸王都进园救火,弘曕住处离的最近,来的最晚,并且和皇子们嬉嬉哈哈,毫无关念之情。又弘曕和弘昼一起,至皇太后宫中请安,在皇太后座旁膝席跪坐,该处正好是皇帝平日跪坐之地,乾隆帝责备两个弟弟“仪节借妄” 。最终乾隆皇帝给予了弘曕严厉的处罚:“1763年九月初四日贝勒弘曕交罚银一万两,九月初九日广储司奏为销毁亲王金宝一颗。”弘曕由郡王降为贝勒,罢免了所有官职,连弘昼亦因于皇太后前“跪坐无状”,被罚王俸三年。
弘曕被革职后,闭门家居,抑郁不欢,一病不起。病危时,乾隆帝亲临视疾,弘曕在衾褥间叩首谢罪。乾隆帝被手足之情所感动,呜咽失声,拉着弘曕的手说:我因你年少,故而稍加处分,以改变你的脾气,想不到你会因此得这样重的病。之后乾隆下令恢复弘曕郡王的封爵,但遗憾的是弘曕不久即死,时在乾隆三十年(1765)三月初八日申时,年33岁,谥曰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