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赛在主裁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宣布“比赛结束”时结束。
(2)主裁在攻守行为静止时,可宣布“暂停”。接手将球放置在击球座上。在击球员完成打击之前,接手必须在击球区之外。以不影响击球员和裁判员工作为准。
(3)在主裁宣布“开始”之后继续比赛。
(4)暂停作指示:每局进攻与防守时,教练或领队均可要求暂停作指示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分钟。
5.得分。跑垒员在任何一局比赛结束之前,正确地依次踏触一,二,三,本垒,则判攻队得一分。
特殊规定:倡导文明比赛。任何一方领队、教练或队员用不文明的语言或行为奚落对方时,经一次警告后,判其离场。
6.击球员和击跑员。
(1)击球员是指进入击球区内,准备击球的队员。
(2)击跑员是指击球完成后,跑向一垒的队员。
(3)击球员的次位击球手为预备击球员;预备击球员必须在预备击球区内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