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根据本条规定,他人保全在先的行为对您的权利没有影响,您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诉讼保全就可以了。
根据我国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你可向法院提出采取轮候查封的方式,以保全你的债权。
纵横法律网-湖南卓进律师事务所-何向前律师
法院如果已经判决了的话,会强制执行的。 不会看那些欠条。当然你要早起诉。
我也想知道,但是看前面回答的没一个到点子上的
你可以申请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