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痴情或暗恋。在中国,“早恋”一词带有长辈一方的否定性感情色彩,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之间发生的爱情,特别是在校的中小学生为多。经过二十年在中国的调查表明,在中学阶段没有发生过感情的人很少。而大多数都是暗恋、单恋(单相思)。只有相互有好感,才能发展成为早恋。早恋行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发育的基础上,也是心理转化为行为的实践。
早恋,按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过早的恋爱。什么叫恋爱呢?难道是暗恋吗?不对,是有过告白的行为(情书,直接告白之类的)的人。严格来说,是男女双方都向对方告白,才能称之为恋爱。
如果没有过告白行为,就不能称之为恋爱,不能称之为恋爱就更不能称之为早恋。
只有作了告白行为(情书,直接告白等)才能算作恋爱,算作恋爱之后,才能根据受教育阶段判断是否早恋。
一般认为在大学阶段以前的恋爱都属于所谓“早恋”。 青春期恋爱[1]指发生在青春期的恋爱行为,或者是对异性的爱慕。而在中国,思想传统的长辈们与应试教育界一般认为早于16周岁的恋爱应算作“早恋”并极力反对这种恋爱行为。
算。
高中都算,何况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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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的年代,四年级都有谈恋爱的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小学生的爱,只是懵懂的喜欢,并不是真正的爱。
现在网络和电视上的东西让现在的小孩思想太超前了,正常的恋爱应该是从初中开始懵懂。
呵呵,算,应该只有到大学才可以明目张胆的恋爱吧,在那之前都算
算早恋。。高中谈恋爱都被老师教训说我们早恋。大学谈就不算了。。
当然咯,早恋没必要,根本不会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