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理财风波是怎么回事?

2024-12-03 0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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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 华夏银行理财风波或成放开银行资金入市契机

    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风波仍未平息。撇开事件本身不谈,银行理财在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同时也饱受诟病,其根源之一或在于当前政策“堵”的成分大于“疏导”,使得银行和投资者双方都想尽办法钻空子、踩雷区、触红线,进而引发负面事件。

    反过来想,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兑付遇阻,说明当前政策所允许的投资标的其实存在巨大风险。而股市所谓投资风险,要远远小于不当监管引发的“投机取巧”风险。此次风险暴露,恰恰是放开监管政策,允许并规范银行资金参与股市的良机。

    据了解,此次风波缘于该行销售环节的巨大漏洞。一般而言,银行自有资金名下的理财产品,即使A品种出现亏损,也完全可以用B品种的盈利去弥补。尽管有暗箱操作嫌疑,但基本上是永续的,是一个良性的“庞氏骗局”。而只要银行理财收益率高于其他多数投资品,这一局面就不会中断;代销则不然,由于其单一的投资环节无法隐藏风险,一旦亏损就没有挽救余地,只有任其暴露。目前,银行与券商、信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均有渠道合作,代销产品品类繁多,监管也往往是按下葫芦浮起瓢。

    银行理财资金入市,从隐性的角度说其实早已存在,比如公募基金通过银行网点进行销售以及上述某些合作渠道等。但在政策法规层面,目前银行资金入市并没有放开。此外,允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债券交易的也只有16家上市银行,实际规模非常小。狭义的“银行入市”仍阻力重重。

    既然不允许理财资金光明正大投资股市,那么商业银行势必寻找各种有利可图方式开拓利润来源,而此举容易演变为心怀侥幸的投机;另一方面,部分理财产品50万元或100万元的投资门槛,原本是希望借此隔离某些不合格的投资者,但实际上却扭曲出无数的“拼户”,张老头李老太的养老钱被拼凑起来,投入到暗藏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中去。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上海地区的“拼户”资金占比已很可观。

    银行方面,对资金入市也有很高的期待。首先,此前银行理财的兴起恰受益于股市长期低迷,而未来股市、楼市回暖势必严重压缩其营运空间。允许银行投资股市,可谓是其生存诉求;其次,目前银行可以从事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一定程度上与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存在跷跷板效应,两者其实完全可以互为补充,不会再度放大既有风险。这是商业银行的发展诉求;此外,银行渴求入市也是基金、券商资管等带来的竞争诉求。

    数位国有行、股份行以及城商行的理财部门负责人也无一例外地告诉记者,与当年叫银行停理财产品入市的背景不同,现在允许银行资金参与股市,银行将更有做大做强的动力,也将更主动去遵循监管要求。实际上,如今的银行已具备合理设计和控制入市资金比例、进行结构化操作、引入担保以及完善风险对冲手段等方面的能力,其投资股市只存在政策障碍。

    或许,被曝光华夏银行理财产品问题只是冰山一角,但只要借此契机放开相关政策,允许银行资金合理进入股市,不仅投资者欢迎,监管机构的工作也可以更高效。

    希望对你有帮助!

回答2:

其实就是对于银行理财产品的不了解造成的。如果你对这行了解的话,你还会上当吗。

回答3:

简单的说就是银行挂靠外面的理财产品。结果亏得本钱都收不回来了。然后银行就把理财经理给开除了撇清关系。找银行没用的。合同上清清楚楚写的银行不会负责的。和银行斗赢的概率基本为0,。

回答4:

说明银行的支行日常业务没有受到分行的有效监督。

回答5:

其实不是华夏银行理财产品出了问题,而是通商国银发行的私募到期不能兑付,恰好有相当部分私募产品由华夏银行嘉定支行前员工濮婷婷私自销售,通商国银破产后,投资人要求兑付无果,便找华夏银行求兑,演变成华夏银行理财风波。
2011年11月起,通商国银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四期产品名为“北京中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计划”,担保方为中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发担保)。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计划筹资超过1.5亿元,实际出售1.19亿元。自然人认购金额门槛分50万元、100万元和300万元三档,相应承诺11%、12%和13%三档预期收益率。
四期产品中,2011年11月的第一期募集4000万元,投资于河南省商丘市永恒生典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同年12月,第二期募集2000-2500万元,投资于河南郑州新盛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马自达4S店)的股权;2012年初的第三期募集5500万元,投资于河南省奥鑫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奥迪4S店)的股权;2012年3月第四期募集3500-4000万元,投资于河南云顶文化娱乐投资有限公司的装修。
据报道,涉嫌私下销售该产品的,不仅有华夏银行支行前员工,还有其他银行;上海一家第三方财理公司,亦曾向公众宣传、推荐和销售相关理财产品。而为了把产品销售出去,通商国银对销售人员的激励高达5%~7%。
时任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前业务经理濮婷婷销售了以上产品的90%。
这是银行业员工私售“飞单”造成纠纷并爆发的首个完整案例。惠誉评级在报告中称,此事凸显了“银行在向投资者出售投资产品过程中引发的信誉风险”。
  中金报告分析:从财务角度而言,若华夏银行的声明属实,则银行更多承担内部管理不严的责任,并无兑付义务;即使确为银行代销(中金判断可能性较小),按照投资合同约定,该产品不承诺保本不承诺收益,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担。但是,在维稳环境和过往案例刚性兑付的背景下,不能排除华夏银行最终兜底的可能。即使兜底,假设1.19亿全部都通过华夏银行的理财经理销售,则对华夏银行2012年税前利润的影响约为1%。 从声誉的角度,若最终华夏银行不兜底,中金认为“坏名声”可能会影响理财产品短期内的销售,但是从另一个角度,实际上帮助银行排除了部分无视风险、只追求收益的客户,未尝不是一件幸事。“我们认为如果监管机构要求华夏银行兜底将后患无穷。”中金报告认为,此次华夏银行的事件对行业而言有标志性的意义,在产品并非银行发行、渠道并非银行代销、高收益(11-13%)非保本条款、50万认购门槛等情况下,若仍然需要银行兜底,则进一步强化社会对银行兜底的预期,对银行甚至所有金融机构是灾难性的冲击,而且会进一步扭曲金融体系风险定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