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公安局报案应准备什么材料

2024-12-01 0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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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

回答2:

没有明确的格式要求,只要说明要报什么案及所知道的具体情况就行;也没有形式要求,可以口头也可以书面。
例如:在某个地方发现一个死人,可以打电话报案、也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如果口头报案,要说明是怎么发现的,什么时候发现的,公安机关会记录在案。但是,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会要求书面说明情况的。

回答3:

报案以怎么样的形式都可以,即使是口头报案也是可以的!当然既然是报案,警察会来处理,那你就应该把相关的证据材料都准备好!
当然也可以书面举报,但这种秘密进行的方式警察可能爱理不理,毕竟没人知道!甚至完全当做没接到过有人举报!你当面去报案的话,那警察就必须给你做笔录,推不了责任!

回答4:

口头报案方便些,反正警察会做笔录。
不过前提是,警察接受报案,反正深圳这边你要腾腾跑去说有人偷盖公章,又没啥证据的,警察叔叔不鸟你啊。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