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 到 公司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肯定拿不到呀,你和他都签了,公司不找你麻烦就不错了。
可以要求开解除合同证明
如果还没有在劳动局备案 就不会有记录
可以
可以开《解决(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