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对劳动争议仲裁中的举证问题加以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此条规定并不是举证责任倒置,其总体规则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只是有关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来提供。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单位的举证责任,同时也增加了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风险。
你的这种情况下,你主张加班费,则应举证证明加班的事实,通常情况下考勤记录是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记录,你可以主张自己加班,由单位来提供考前记录等相关证据。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动仲裁并不适用于举证倒置原则
仲裁依然是谁提出谁举证的原则,你主张加班工资需要举证你实际发生加班
这主要是依据考勤,公司其他员工证词,或公司方面书面的加班证明等,只要能够证明就基本会被采信,但并不适用于举证倒置
要求,合法。你只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