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官司审结期最长是多长时间(含二审)

2025-03-22 10: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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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仲裁法第24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受理后45天内审结,案情复杂可以延长15天。但目前实际情况由于仲裁人员不足,案件积压较多往往会超过该期限。

2、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5、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6、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7、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根据你的问题,一般劳动案件不属于复杂案件,最长期限也就差不多8个月以内(含二审),其中已经包括起诉前期的劳动仲裁期限,因为劳动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先通过仲裁,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规定说明,仲裁程序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案件不能进入诉讼程序。

回答2:

仲裁45天,可延长15天,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简易程序3个月,二审3 个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