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关于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所放位置)

2025-04-15 18: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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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公司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其中字号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一般用字号来称呼一家企业,例如腾讯、阿里巴巴。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或者字号+(广州)+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字号是区别与其他企业有相同业务的标志。字号应由两个以上符合围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为避免重名,取字号时就应避开热门高频词汇,尽量使用冷僻字组合,以提高通过率,结省核名所需时间。

扩展资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节录)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

回答2:

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

字号应置于行政区划之后,行业或经营特点之前。驰名字号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中为人们所熟知的企业字号。

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但所起字号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不能在客观上使公众产生误解和误认。企业名称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

扩展资料

相关规定:

1、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