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
营业额的千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