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是可以,但需要办好一定的手续。
老人的房产属于老夫妻的共同财产。
老人妻子去世,其中的一半房产就成为了遗产。
这分遗产需要办理继承手续。
假如老人妻子生前写有遗嘱,把一半的房产全归老人的话,他就可以决定把房子给其中的一个孩子。
假如老人妻子生前没有写有遗嘱。
那么,其中的一半房产就要去公证处按遗产进行继承。
老人和二个儿子三人就得平分这一半的房产。
举例,这房子值120万,
那么,老人可得80万,大儿子得20万,小儿子得20万。
老人想把房子给其中的一个孩子,那么没得房子的儿子需要有人给他20万,就行。
如没得房子的儿子在公证处提出愿意放弃20万,这事情也成了。
你好!你提的这个问题从法律层面是可以的,老人对自己的财产完全有自己的支配权!但从亲情角度最好是征得另一个儿子的同意,或者把为什么要给其中一个儿子的理由说一下;这样就显得相对合情合理些;毕竟都是自己的儿子;手心手背都是肉么!
另外,按照现有法律赠予是要交一笔不小的税金的,如果是立遗嘱继承目前暂时不需要交税。
回答不知是否能帮助到你?如果有用请别忘了给个评语!祝一切顺利!
这个时候不牵扯到遗产的问题,现在的房产完全归老人所有,老人决定把房子给谁是老人的权利,别人无法干涉,老人把房子给其中的一个儿子,那是他的权利。出现这种现象有2种情况:1、也许这个儿子做了儿子该做的事情,尽了儿子该尽的义务了,老人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2、也不排除老人也给另外一个儿子一些补助。
必须有老人的遗言证明或者是生前公证,不然只能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