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法内容:
(1)编制户口,加强刑罚 (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2)鼓励发展农业,奖励生产(有利于秦国经济的发展)
(3)奖励军功,取消世卿世禄制(有利于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同时,触犯了旧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4)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确立地主阶级统治最为关键的一项,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土地私有制)
(5)推行县制,由国君直接派官吏治理。
(6) 整顿秦国社会风俗,强制推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度,并规定父子及成年兄弟不得同居一室,到成年还不分家的,加倍征收户口税
(7)实行二十等爵制度
(8)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相互监督,一家犯法,邻里如不告发,则十家连坐。
影响:
积极影响:
(1)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使秦国经济繁荣,军力强大;天下人才汇集;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强盛。
消极影响:
(3)焚儒书,使大量儒家文化及其他名家学派著作被毁,禁锢世人思想。
(4)重农抑商导致生产力发展缓慢,难以促进资本主义萌芽的生长。
(5)实行专制中央集权导致国家逐渐僵化,失去活力,难以进入民主社会。
资料:“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商鞅
性质:
是一场封建地主阶级的改革运动。
作用:
经济上确立了封建土地私有制,促进了秦国封建经济和封建生产力的繁荣发展,为秦国的富国强兵乃至统一全国奠定了雄厚的经济物质基础,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的利益;政治上使得封建国家机器的职能更加健全,使得秦国基本上建立起稳固的封建专制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综上所述,商鞅变法是一场全面彻底的封建化变法运动,顺应了封建历史发展的潮流,推动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型,符合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原始社会实行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度;
夏商周时期,实行土地国有制——井田制;
春秋时期,井田制瓦解;
战国时期,井田制被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一直延续了两千多年。
曹魏时期曾经实行屯田制;
北魏到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
继之后的北齐、北周以及隋唐都承袭了这一制度。到了唐代中叶,均田制终于退出历史舞台。
宋朝的土地制度是很有特点的。宋朝自开国就允许土地买卖,这个几近于统一整个中国的大王朝自开国就充满尖锐的阶级矛盾,导致农民起义频繁,这是宋朝中央集权和土地制度所致。元朝的土地制度元朝的土地制度 元代土地,大致可分为屯田、官田、寺观田和民田四大类。屯田和官田都是国有土地, 统称“系官田” ;寺观田和民田为私有土地。 明代土地制度同前代一样,仍然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土地问题仍然是大土地所有和兼并。清代处在「地主封建制社会」变化的第三阶段─土地兼并不做限制的阶段。中国社会性质由奴隶社会转向封建社会再到半封建半殖民社会最后到社会主义社会
私有制变为了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