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属于他的财产是要进行依法分割的,除非继承人明示放弃继承;虽然你说全家都知道你父亲生前的意愿,但是如果你爷爷奶奶不认可,并且没有遗嘱可以证实的话,是没有用的;
2、你爷爷奶奶没有权利要求你们卖房,如果不能协商,他们只能起诉,要求分割你父亲的遗产。
不能一下子全部卖掉的。如房产证上有父亲的名字,必须办理了继承过户手续,出了继承人的房产证后,才能卖掉过户给别人的。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继承过户约三仟元就可以了。
1、必须办理产权继承变更公证书(法定的,您放弃继承,由您母亲继承,您母亲是事实共有人占一半份额)!
2、带着公证书和房权证变更到您母亲名下!
3、过户到买方名下!
变更到您母亲名下合适,再卖省却20%所得税!
不要考虑那么多,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导致的结果。绝对是为了儿子要的!北京啊
你该干嘛干嘛,就按以前的计划进行,我不是律师,楼上的应该是专业人士。但是我知道,他们都是老人,怎么折腾,你是小辈,你做好你的事情,把他们照顾好,你买你的房,大不了他们起诉你,再说可能性很小。这之后,你要多去看望你奶奶,把你小辈的事情做好了,让其他人说不出什么,再说你奶奶看你那么贴心,再怎么样,钱财都是身外的,至于你母亲,你姥姥那边如果和你奶奶有什么事情你就当不知道,继续做你孙女孝。还有对你叔叔还是大爷,常去看望,他们对你再不好你就当没发生,能怎么样!千万不要分钱,分了就不是你的了!耗着!!!大不了北京卫视生活广交见,你看这事情谁丢人,有理哪都不怕!
这类家庭财产纠纷最好还是家人协商处理。如果硬要诉诸法律,结果是便宜了律师,麻烦了法院,伤害了亲情。
从法律角度讲,有几个问题比较重要:
1、房产的所有权是谁的?也就是房产证是以谁的名义登记的?
2、父亲在世时已经由爷爷奶奶将全家人的份额分清无异议。有文字依据吗?
3、父母婚后单位的福利分房,做奶奶的无权处置,父亲去世,其产权由母亲继承一半,其余一半由爷爷奶奶(必须在世)和子女按人头均分。当然(外婆的平房应该予以考虑,但法院不一定会支持)
4、卖房后换房,你父亲生前说好把钱给女儿,由女儿公积金贷款买房给父母养老使用,此意向虽然全家人都知道,但没有录音和遗嘱,法律上并不支持,只能协商处理。
所以,你奶奶无权逼迫卖现住房,也没有单独处置卖房款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