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公司收滞纳金是合法的,因为他是依法办事有法可依;
目前再实施的《供用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颁布日期】 19961008)中的第八章 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之第九十八条明确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1.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 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 元者按1元收取。”
建议每月按时交纳电费,或者缴纳电费时多预存一些,有的公司开展的还有预存有奖活动呢。
希望可以帮助您,谢谢采纳。
电费迟交,电力公司收滞纳金是不合法的。
滞纳金是带有惩罚性的,
法律规定只有国家行政机关才有权收。
电力公司作为一个商业企业,
没有这种权利。
但这是历史形成,
现在大家都习以为常了。
建议和他们理论,一般应该可以减除的。
不合法供电公司是不会收的。
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逾期缴纳都会有滞纳金的
不合理的事多了,现在谁给你讲理啊!什么移动网通啥的,不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