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奖金的问题,《劳动法》并没有相关规定。奖金是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物质补偿。作为一种对劳动者劳动创造的激励策略,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奖励,以及何种行为可以奖励,如何奖励,奖励幅度等等,如果企业制定的有明文制度,企业应当遵守,如果不遵守,可以视为违约,职工可以要求兑现。如果没有明文规定,而是企业根据自身状况灵活给予的,那就算不上违约。
可以,但是如果打官司的话,你要计算出具体的奖金数额,以确定请求金额。这意味着,你要么想办法搞到公司制作的奖金审核单之类的载有你奖金数额的证据(很可能就没有给你做),要么弄清楚公司计算奖金的规则,并找到相应文件,然后自行计算。
当然可以要,那是去年的奖金,又不是今年的奖金,他评什么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