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53号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口企业(以下统称登记企业)生产或者进口《危险化学品目录》所列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工作。生产的中间产品如是危化品,需要领取生产许可证的,肯定要进行登记;采购的辅助产品如是进口的危化品,也是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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