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非广东户籍深圳居民赴香港“个人游”申请表》,申请人浅蓝色底光学光面正面半身彩照(规格为48mmX33mm)1张(贴在申请表上) 。 可以到深圳便民网去下载
(二)提交申请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本人那页和户主那一页的复印件
(居住证一定是要长期有效(有效期为十年)的,且持有时间已超过一年,这个可以到深圳居住证信息网上查验。)
(三)提交申请人在职证明。在职证明可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背面填写及签章。
(四)持有效通行证申请签注的,需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申请办理赴港三个月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3个月零20天;申请办理赴港一年签注的,通行证剩余有效期须大于1年零20天。
(五)公安机关如认为申请材料需进一步核查认证,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