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就是实际缴纳增消营,既然增值税直接减免,对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当然减免。如果是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此段摘自[财税[2005]72号])
不用找法条,既然减免增消营,城教费肯定也相应减免啊,因为城教费的税基就是三者之和,增消营减免了就意味着税基变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