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日起即将执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了.在此次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中主要变化有如下几点:
1.对于工资的税前扣除免征额提高即由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了3500元.则这个工资税率表如下: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获取奖金当月个人的工资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计算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对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对应的速算扣除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以100000 / 12 ≈ 8333.33元 ,其商数8333.33,对应的适用税率为20%,算扣除数为555,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00000×20%-555=19445(元)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 - 减除费用额 = 30000 - 3500 = 26500元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 = 26500 × 25%-1005 = 5620(元)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19445 + 5620 = 25065(元)。
100000/12=8333.33元,因此你的年终奖适用20%的税率
100000元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100000*20%-555=19445元
工资个税=(30000-3500-五险一金等免税项目)×对应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税金=100000×(100000/12所对应的税率)-对应速算扣除数=100000×0.2-555=19445
10 0000÷12=8333.33元,适合20%的税率和555的速算扣除数
应缴个税=(100000×20%-555)+【(30000-3500)×25%-1005】=
结果自己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