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是否作废

2024-12-04 20:39: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没有作废,原先执行的总局8号令已作废,现执行总局45号令。

回答2:

没有哪个文件把它作废了,省安监局还是要求我们按导则做现状评价报告。

回答3:

你好
不是。如果有新的会组织有关人员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