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主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不可以,你可以要求你乘坐的车的司机赔偿,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也可要求车祸另外一方在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
你这个是属于车上人员受伤情形,如果你所乘坐的车买的有商业险的话倒是可以。
这个不行的。除非有第三者责任险还有可能。
你不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但是你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肇事者赔偿后,可以要求交强险支付赔偿金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而交强险合同中所涉的“本车人员”是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而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 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是乘车人,也就是车上人员,但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其先被甩出了车外,身份已发生了变化,之后再被车辆轧伤,故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已不是“本车车上人员”,而是保险合同中的“受害人”。因此,你收到的损害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