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除已签订的律师委托合同

2024-11-30 03: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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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平时的生活中,有可能会和对方签订委托合同,这个委托合同中约定的报酬,以及对方需要完成的内容,那么如果双方需要解除委托合同的话,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呢?委托合同解除的方式,第一个就是根据双方的意愿来解除合同,委托人在出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及法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委托人只要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对方,委托合同也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因为委托合同的建立是以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前提的,这种信任若发生动摇,委托合同也随之丧失了存续的根基。第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任意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合同的终止】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回答2:

这要看你们的合同中,有没有关于涉及调解的内容的约定。 你所说的情况,属于委托人提前解除委托合同,按照有偿代理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1、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的方式解决。 2、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方式。 律师事务所会考虑到你们的关系,部分或全部退还代理费; 如果律师已经提供了一些服务、产生一些必要的费用的,则可以要求你按一定比例扣除相关费用后,余额退还给委托人。 3、通常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是不愿意退还的。 这种情况下,你可能就要麻烦一点了,所以最好在合同中有详细的约定。 4、我所遇到的情况是,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合同时,通常会注明如和解、调解、撤回案件、判决的处理办法。 一般情况下,会酌情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