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未登记,就不是合法夫妻。分手时房子归女方,商店归男方,其它财产平分。
事实婚姻认定的界限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这个时间点,在这之前视为事实婚姻。在这之后的所有未经登记的男女同居一律系非法同居。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按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有证据证明是哪一方的财产,归哪一方。共同创造的财产平均分配。非婚生子女,按婚生子女对待。
属于事实婚姻 至于财产分配还不是很清楚 如果能证明是在这10年里共同创建的 就是共有财产平分
没有原则问题尽量不要想着离婚,离婚对谁都没好处,特别是孩子伤害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