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的机构职能

2025-03-14 18: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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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督导室、人事处(外事)、计划基建财务处、学校安全管理处、学前教育处、普通教育一处、普通教育二处、职业技术教育处、成人教育处、行政审批处、高等教育与师资培训处、宣传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处、纪检监察处和机关党委部门。
办公室工作职能
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及局级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目标、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文印、信息、财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协调教育对口支援工作。
机关党委工作职能
承担机关党的建设、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 设,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局属单 位的党务工作、统战工作,协调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 等群团组织工作。
政策法规处工作职能
调查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教育体制等综合性改革,提出对策;拟定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依法负责组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