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撞伤的,说我打伤她的,有验伤证明,她起诉离婚,她这有这个算证据吗

2025-04-29 01:18:2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验伤证明,只能证明对方受过伤,不能证明该伤情系当事人殴打所导致,因此,对方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例如当事人一方承认殴打事实的电话录音、对话录音、证人证言、事发现场监控、警方调查笔录之中体现当事人承认殴打事实等的证据,如果提供不了对方伤情形成原因的证据,则对方主张当事人一方家庭暴力的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不能认定对方伤情系当事人殴打所致。
当然,如果对方提供了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伤情系当事人殴打所致,这就与验伤证明形成证据链条,可以有效证明当事人事实家庭暴力。人民法院认定家暴事实后,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而对方同时有权要求男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认定家暴事实后,对方有权要求警方追究当事人打人的行政违法甚至刑事责任,造成受害人轻微伤,追究行政违法责任,轻伤二级以上则追究刑事责任

2、婚姻法3条、32条、43条、45条、46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实施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精神与身体,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经常性、持续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2条、46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1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