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等文件及国家相关部委、省通信管理局的要求,须开展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
2、可以办理实名登记的证件如下:
(1)公众客户: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护照(外籍人士)。
(2)集团客户: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介绍信(党政军(军队指团级以上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照会(使领馆)。
温馨提示: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