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第三条的规定:“(一)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