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至2020年2月,为4000——6000元。
中国海关总署系统依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每年均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中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欢迎有志投身海关事业者报考,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程序,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录用后加入海关的大家庭。
查阅、复制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的有关资料。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
扩展资料:
海关人员的相关情况:
1、海关工作人员因不胜任现任职务被调任下级职务的,其关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关衔的最高关衔的,应当降级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关衔的最高关衔。
2、海关工作人员受到降级、撤职行政处分的,应当相应降低关衔。关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关衔的批准权限相同。关衔降级后,其关衔晋级的期限按照降级后的关衔等级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海关
来至一位热心网友的分享,市级城市的海关收入明细,给你参考:
基本工资: 4000 元
津贴补助: 500 元
绩效工资: 1000 元
年终奖: 2000 元
社会保险(5险): 有社会保险(5险)
是否有公积金: 有
福利补贴: 500 元
总的来说,应届毕业生到任何一个海关工作都要经过人事部和海关总署的关务员报名考试,海关关务员的工资基本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会比公务员稍微高一些,而且各地海关的地区补贴也有所不同。
海关总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直属机构,海关总署作为中国海关的领导机关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总署下有(广东分署,天津、上海2个特派员办事处),41个直属海关,设立在全国的313个隶属海关。
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关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可以行使以下权力:
检查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货物。
查阅、复制权
查阅、复制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的有关资料。
查问权
查问违反《海关法》或相关法律法规的嫌疑人。
查验权
查验进出境货物、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
查询权
查询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
稽查权
企业进出境活动及进出口货物有关的账务、记账凭证、单证资料等。
扣留权
扣留违反《海关法》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和物品及与之有关的合同、发票、帐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它资料。扣留走私罪嫌疑人,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连续追缉权
对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或个人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行政处罚权
对尚未构成走私罪的违法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包括对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处以没收,对有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处以罚款,对有违法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处以暂停或取消报关资格。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依法佩带武器,海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使用武器。
1989年6月,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海关工作人员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根据该项规定,海关使用的武器包括轻型枪支、电警棍、手铐以及其他经批准可使用的武器和警械。使用范围为执行缉私任务时,使用对象为走私分子和走私嫌疑人。使用条件必须是在不能制服被追缉逃跑的走私团体或遭遇武装掩护走私,不能制止以暴力掠夺查扣的走私货物、物品和其他物品,以及以暴力抗拒检查、抢夺武器和警械、威胁海关工作人员生命安全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强制执行权
是在有关当事人不依法履行义务的前提下,为实现海关的有效行政管理,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法定的强制手段,迫使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海关的强制执行权包括强制扣税、强制履行海关处罚决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