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我方全责,我方应该赔偿多少?对方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2025-04-06 09: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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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让法院已发判决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医疗费:以实际在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计算,凭票。有时,对方会提出关于自费药品的问题,但你可以说这都是医生开的,是治疗必须,一般能说得通。但如果上法院就难说了。因为法院要依法裁决,自费药品是不报销的。

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出院后需要休息的,一般休息时间要计算误工费。但要医疗机构在出院证明上注明休息时间。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以省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每年统计局都有发布)。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该结论不具有拘束力和执行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一种证据,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作为证据,当事人可以就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提出质疑,法院应依证据规则审查其效力性及证明力,若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错误,法院不应采信该证据,而应以自己审理认定的事实作为定案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