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哪里补?需要什么证件?

2024-12-03 14:37: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补办方法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申请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补发。

扩展资料:

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出示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可代办,但必须有客户身份证原件:丢失补办的必须车主本人到场。机动车登记证书一般在车辆管理所办理,领取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001年10月8日之前上牌的车辆均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之后上牌的车辆都有机动车登记证书,但约一个月的时间内办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发放,车主本人可直接去原办理车管所领取。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参考资料:车辆登记证书_百度百科

回答2: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收原件一份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3、车辆识别代码拓印膜(收原件一份)

4、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时)

5、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收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

收费: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局、监察部、审计署和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发布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改价格2004[2831]号,黔价费[2008]183号,收费标准:10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六枝特区门户网站-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回答3:

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在申请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申请表》时,并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车辆管理所将在15日内重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期间应当停止办理该机动车的各项登记。

申请材料

  1.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 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车辆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并在其上记录车辆的有关情况,相当于车子的户口本。

补办方法编辑

办理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二次补领

丢失补办的,需到任意车管分所验车照相,然后到分所领取。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以北京为例,外地户口需北京暂住证。当时可取,不能代办。

回答4:

办理地点:(一)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二)办理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可以任选车辆管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其中,载货汽车、京B号牌摩托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还可以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管分所办理。(三)办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使(领)馆、境外人员或者机构的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分所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车辆管理所办公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一)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交的资料:(一)办理补领、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但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4、属于初次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5、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6、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证明原件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