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辞职报告,是员工向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同意了,双方的合同就解除了。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辞职报告就不会生效。
申请书还是通知书,辞职时一定要搞清楚!
劳资之友
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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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书
辞职申请书是劳动者按照根据《劳动法》第24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规定将自己想辞职的信息向用人单位进行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做出答复的一种方法。
常含有“望批准”、“请领导批准”、“申请批准”这一类字眼。
对于这种辞职申请书,公司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如果不批准,双方就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辞职通知书
是劳动者按照写信的方式,根据《劳动法》第31条或者《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将自己决定辞职的信息告诉用人单位的一种方法。
即辞职通知送达用人单位满三十日,产生双方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无论用人单位同不同意劳动者辞职,30天后劳动者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写明辞职的时间、原因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俗话来说就是“跟你说一下,我将在三十天后离职了,你们准备交接办退工吧”。
对于这种辞职信,公司是否批准都没有法律效力,在此辞职通知签署日起三十天后,就是劳动合同解除日。
如果你不想干了,写了辞职报告,当然是有法律效力了,也就是说证明你不想跟这个单位工作了,到时候你跟单位打官司的时候,人家拿出来,这就是说你不给我干的证据,那么你也可以拿出这个证据,这是我提出来的
没有,都没到法律公正
什么都没有,就一破辞职申请,交了人家按程序办就可以了,想急辞得医生开病情诊断书!或者公司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