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享受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吗?我以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但早已卖掉,现在准备再贷款买房,能否扣?

2025-03-04 07: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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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享受住房贷款专项加计扣除。

只要利率享受的是一套房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专项扣除。
银行在确认第一套房利率,执行的是认贷不认房政策。只要没有未还清房贷,买房就可以享受一套房的利率。
所以,不管有几套房,只要银行判定为享受一套房贷款利率,就能加计扣除。只要房贷还清,不卖房也没关系。

扩展阅读: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确定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