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部分属于公用部分,是属于这一单元楼的所有业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楼顶属于建筑物共有部分,你可以找物业,或者起诉,没有别的办法。
天台可不能用作私人,可以找物业,一切让物业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