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准则下,这个应作为“非货币性福利”。
按出资额: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新准则下,发生的福利费用,于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不超过计税工资14%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
新会计准则对福利费的处理采取据实列支,不再计提,原则上依然是按工资总额的14%以内可以税前列支.
福利费发生时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或制造费用)等
贷:现金
年终职工聚餐,税务一般不允许做到职工福利费中去,但也没有具体的细则规定.所以,目前很模糊.只能蒙混过关,呵呵
可以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待月底或年底时结转: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