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应从以下三个因素来考虑:
1、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大小。如果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较小的,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法律规定,不构成犯罪。
2、是否出于故意。如果不是出于故意实施的,不构成犯罪。
3、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未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不构成犯罪。如行为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幅度内提高利率,吸收公众存款的,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