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后房产证名字的问题

2025-03-07 09:38: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如果你继父的父亲及兄弟姐妹都同意将这套房子留给你母亲的话,说明你继父的父亲已经放弃了继承权(其他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要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没有继承权),那么这套房子就由你(如果你和继父共同生活,形成继父子关系话)和你母亲继承。2、房子要拆迁的话,你和你母亲可拿户口本、结婚证、你继父的父亲及兄弟姐妹写的证明到拆迁办办理新房子房产证更名事宜即可。

回答2:

写你的名字没问题 走一下相关程序就好 关键是你继父的亲人现在对这件事有没有变化 那份证明没公证 只要他们没问题那都好办 如果现在有人想分钱什么的 那就麻烦了 打官司也好 还是怎么办 只要这些亲人没问题 这都不算什么事 还有 如果写你的名字不好办 那么你可以写你母亲的名字 然后加上你的名字 这样你就会成为共有权人 然后再把你母亲的名字去掉 就变成你单独所有的房子了

回答3:

可以写成你的名字;应该由所有继承者一起去公证处公证,声明放弃继承权,办理拆迁补偿时提供公证书。

回答4:

如果房产没有做公证说明是留给你的;那么你继父的其他继承人都要到场签字同意放弃;做个公证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