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是怎么回事??开户有什么要求呢?

2025-03-04 2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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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关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是怎么回事??开户有什么要求呢?”,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类似银行的股票质押贷款,机构客户可以将长期持有的股票以一定折扣质押给证券公司,所融资金可以用以从事经营等用途。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与银行借贷、融资业务的区别如下: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与银行借贷相比优势在于:手续简便,时间较快,效率较高。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与现行的融资业务的区别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所借得的资金,没有使用方向限制。

  约定回购客户的要求:
  营业网点推荐人受理客户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申请时,应严格审查客户资格,确保客户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客户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开立证券账户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 试点初期(后期逐步放宽),客户在公司开立的账户内资产价值达到一定规模(500万元以上);
(三)风险承受能力符合业务要求。
试点初期,公司确定开户时间满6个月且资产规模500万元以上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作为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目标客户。
第七条 禁止申请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客户:
(一)曾受监管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处罚或者证券市场禁入;
(二)开户时间不足6个月;
(三)利用他人名义申请开展业务的;
(四)普通账户属于不规范账户;
(五)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证券已设定担保或存在其他权利瑕疵;
(六)曾有过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违约行为且尚未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连续三年亏损或连续三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的机构;
(八)因资信状况不佳列入“黑名单”;
(九)公司认定其风险承受能力不足;
(十)公司内部员工及其关联人;
(十一)曾有扰乱公司营业场所正常营业秩序或影响工作人员正常行为的;
(十二)除上述情况以外,法律法规禁止开证券的个人、机构。
试点初期阶段,对客户用于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标的证券做以下限制:
(一)公司不接受个人客户以解禁限售股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二)公司不接受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提供所在公司标的股票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上述内容为“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是怎么回事??开户有什么要求呢?”的解答,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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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按照约定的初始交易金额向证券公司卖出股票等特定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购回交易金额将同等数量的标的证券购回,购回交易金额=初始交易金额+融资利息,与期末股价无关。待购回期间,证券公司监控标的价格变化,标的市值须维持在一定规模以上,否则投资者需按约定提供履约担保品。

其实也相当于一种融资方式。具体的要求也许不同证券公司有所区别。现在应该是没有开户时间限制。具体资金要求不同证券公司有所区别吧,好像国泰君安最低门槛50万。具体您可以搜一下,搜一下当地的国泰君安进去咨询一下吧。这个业务还没有完全放开,只有一些大券商可以办吧,而且大券商也是比较有优势的。
您不妨参考一下这篇博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98a1792b01014927.html

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答3:

你好,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托管其证券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由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标的证券保存在证券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证券账户。

回答4:

  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走向常规化运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回的交易行为。
  参与条件
  开户时间无限制,开户手续齐全、有效、无不良记录等
  客户证券总资产不低于250万元
  交易期限
  最长不超过一年
  若购回交易日发生标的证券停牌,购回交易不受影响,仍然正常进行。
  交易期间,客户可根据实际的资金安排,选择提前或延期购回,并按照实际交易天数支付资金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