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往惯例,二手房交易税费一般是买家(乙方)承担,我前几天刚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里面关于税费有以下两条:
第一条: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如因国家政策变动而出现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为第一次买房没经验,只听了中介的解析费用,就签了合同
但现在遇到国家政策要严格执行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征收,原先这项税费仅为总价×1%,算下来多了32万的税。
请问等贷款审批下来过户时这个多出来的税费是否仍应由买房(乙方)来承担,如果不想承担,到时是否适用情事变更。另外上述第二条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请帮帮我吧,可怜的工薪阶级,到处借钱刚好凑到3层首付,签了合同又遇到国家政策调整,现在违约可能总共有也要损失30多万,真的是万般无奈,不知如何是好?
各位大侠也帮我解析下吧!
“新国五条“的出炉看起来真么都象 想多收点房税的样子。不管你有房没房都会面临20%税率问题。老百姓买房子一般都是贷款,比如一个人购买100万的房子,首付50万、贷款50万,20年等额本息还款约40万也就是说房子投入要140万才能付清,如要买的话百分之差价20税就是8万,结果140万成本价卖还赔8万,如果不房子存了钱不是还有利息可得吗50万20年的利息目前是44万左右你说,买过房子的人会怎么卖这个房子。
其实很大程度房价成本的上升和银行有很大关系,卖房的贷款出售了这套房屋、买房的还同样去贷款买。交易的次数越多,银行、等等、收益越大。
同时人们的币在迅速膨胀,物价在飞涨。中国老百姓的口袋也越捂越紧,越来越没有安全感。老百姓永远都是这个社会的金字塔底层。金字塔的最底层永远都是各种改革的最终承损失者。
房姐、房叔的房子没有一个是自己血汗钱贷款买的房子。都是权利所得。国五对这些人没有什么本质伤害,本来就不应该是他们的房子,100万进还100万出,无非贪得120万变成了100万而已。我想到底是腐败者手中的房子多还是老百姓手里的房子多,一平均腐败者几乎可以忽略了。毕竟具备能力条件,每次灰色收获一套房屋的还是少数。
很多炒房的都是普通收入高点的百姓,中国老百姓有个特点:就是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所以分析大多数应该是手里的钱都不是急需的钱才用来炒房,房价跌了,就放上10-20年也无所谓,最后还可以传给后人吗。可是有很多人买房子就有所谓了。你会等上10年或者20年吗
国家强调严格执行房地产转让个人所得税政策,其出发点是打击房地产投资、投机行为,达到稳定房价的目的。但由于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也可能出现将出售方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转嫁到购买方的情况发生。但从长远看来,还是会对抑制房价会起积极作用的。起码投资或投机房地产的人会考虑繁重的税收问题。
随着新政的执行,各地新房、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将陷入低谷期,价格可能经历短暂的滞涨期。中长期而言,新房市场将优先于二手房市场率先回涨。而新房市场转让环节税收较少的优势将逐渐得以体现,部分购房者也会再次回归新房市场,带动新房市场交易量上涨。
随着二手房业主出售意愿降低,供应的减少也将把一部分刚需购房者推向新房市场,进而加剧新房市场的供求矛盾,甚至带动新房价格的进一步上涨。
提高二手房交易的个人所得税原意是为了打击投资投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卖方则很可能以提高房价的方式来转嫁成本。“因此新政或许将在客观上推升二手房房价。”
这个就得看房子了。如果卖家的房子不好卖,他会做出适当的取舍,如果不愁卖,肯定会加价。
但是我认为对于诚心卖房子和买房子的人来说,这部突如其来的税金应该共同来承担。具体事宜具体分析,双方得谈。
这个规定,我觉得本意主要是针对炒房者的。不过对于有刚需的人来说也会误伤。
好纠结我家正要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