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事故现场位处路口地段,且伤者一方属于非机动车,根据交通法保护弱势方的大原则,本事故案例会认定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或以上的可能性较大。
至于赔偿问题,由于伤者腰椎骨折,待伤势康复之后需要对伤者是否在事故中导致伤残的情况作出鉴定,如果伤者未致残,则医药费/误工费/车损修理等直接损失均可以直接向机动车方索赔,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额度人伤治疗一万元/财物损失两千元额度内全额赔偿,超出部分按照责任比例各自承担;如果伤者在事故中致残,则根据当地上一年的人均消费额度结合伤者的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补偿金,交强险的额度变为最高12万2千元,超出部分仍按照责任比例各自承担。
至于对方没有垫付医药费的问题,可以直接反映到公交公司,但必须指出的是,垫付费用并不是法律上的硬性要求,必要时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和其保险公司。
第一:弱势群体优先,在这个事故中,你不是很大的伤,相对赔钱不应太多,公交负责将你治好,治好后赔钱多少,你们商定。
第二,负责化分,一般是在较大的事故中才用的上,这种情况赔钱一般会超过保险额,所以划全负责,以便使超出部分来谁来负责的问题。
第三,这个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一是你在非机动车,却走在了机动道上,公交在行驶过程中也存在过失。
望采纳
我刚才回答过你了,你不相信我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