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单位是可以将专业工程分包给总承包资质单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工作的完成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对辅助性工作的责任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不可以,总包单位只能进行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如果与另外一个总包单位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属于违法分包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楼上不要误导大家。是绝对不可以的。住建部官网对该请况进行了明确说明,在答网友提问的页面可以搜索到,住建部明确表态总承包资质不能用来承接专业工程。虽然实际中确实有这类做法,但实质上均是不合规的。
可以签订的,总承包资质已经涵盖了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不能
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只能将相关专业工程承包给专业承包公司。
2、不能
将专业工程承包给总承包企资质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