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应该在3月20日法工资之日一次性结清所有的工资。否则你可以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这是不合理的。
当你辞职后,双方再无权利义务关系,公司应当当即结清工资。
可以这样的,一般的公司辞职工资都是那样结算啊
一般的企业都是按月核算工资的。一般也不算违法。 但是可以和企业协商放2月一起发。这个看你和老板的沟通了。
如果公司有相关的管理制度,还是按照公司制度执行;你离职就要当天给你结了,没有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