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不是院长,是其他审判人员担任,谁来决定审判长的回避?是院长还是审判委员会?

2025-02-26 01: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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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不论是刑事诉讼还是民事诉讼,都由院长决定,相关规定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回答2:

院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