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处理后还是没发审,应该是违章扣分达到了12分以上;此时需要到车管所学习并参加开始后才能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近年交警部门的车辆管理系统也在频繁升级,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属于他们内部各子系统间的衔接问题,对于此类情况,只能通过公安机关通过系统升级解决了。
保险的办法有些麻烦,先去铁勤科,要求出具违章已处理书面证明,然后去总队,再要求出具证明,再去交警队,再要求出具证明,最后去车管所,出具三个证明。不过没人的话,这事很难办,有关系的话,就是一句话的事。这些部门就这样,自己部门的责任分不清都推到老百姓身上了。
似乎我的驾驶证会跟我同样的命运
5月份就得去审证了,但是这两年来我的驾驶证一直只有9分,那3分一直补不起来,叫交警队朋友查了也说不上原因,也查不到违章未处理。
估计只能交警总队开证明,车管所特别处理了。
还得找你当地交管局,调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