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液化气站首先除了有合格的燃气供应企业,还得先找到合适的地段,比如要远离居民区、面积要足够大、地理位置要求交通便利等,然后经当地公安消防大队、环境保护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审查所选地址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和质量技术要求等。如果全部审核通过,可持燃气供应企业的登记证书、场地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去当地的市政市容局办理供气经营许可证;接着就可持身份证以及各部门的相关审批文件去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名称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
相关证件办齐后,才开始建设液化气站。气站的建设要请有资质的单位来设计,此外还要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施工,而且每一个环节都要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来检验,检验合格方能开张营业。
现在二甲醚掺入液化气中还是非法的,不能办理。
说允许只是一些二甲醚销售商自说自话的。
如果真的允许掺如,那至少需要做的事情:
1.国家修改国标《液化石油气》GB 11174,具体规定里面的液化气成分允许有多少液化气,多少二甲醚。
2.省里出台具体条例,规定领证的具体要求,特别是之前一直提的腐蚀橡胶圈问题如何解决。
3.市里出台具体的领证办法,流程。
现在是国家层面上规定的,加入二甲醚就是不符合标准。工商可以判定掺假,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质量监督局也可以按照质量法判定不合格,处罚。且工商和质量监督局都是直属的,不归地方管,地方就算敢违反上位法放开,还是要照样处罚